中央美术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高等美术院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严谨。为满足社会需要,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我院将招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生。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色盲、色弱,并应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从业人员。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文化水平,鼓励跨专业高学历人才报考。
第二条 学习形式与授课时间
形式:非脱产
授课时间:周一至周四晚间;周五、周六、周日全天(在此范围内,具体授课时间以入学通知为准)
第三条 学习层次
专升本。
第四条 学制
2.5年
第五条 计划
2023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第六条 报考及录取办法
1.报考:考生须参加由中央美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详情见我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及北京市2023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
2.录取原则:文化课在符合成人高考艺术类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其专业课加试排名录取(若专业加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缺考任何一门者将不予录取(享受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参加由中央美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我校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各专业之间不接受调剂。录取后仍不足10人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办。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协助处理。
录取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同时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和新生报到须知。录取通知书以邮寄的形式寄送考生。
(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网址:http://jxjy.cafa.edu.cn)。
3.报到: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 违纪处理:
对在考试中舞弊违纪的考生,一律按《刑法修正案》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舞弊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处理。
第七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央美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层次学生符合《中央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条例》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教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1.教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区。
2.学费:专升本(非脱产)。
学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本章程由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电话咨询,有关招生的详细内容可参照《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编:100102
学院网址: http://jxjy.cafa.edu.cn
电子邮箱: jxjy@cafa.edu.cn
咨询电话:010-64771253
监督电话:010-6477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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